逃犯自首要求在气候好的昆明服刑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
经警方查明,1997年4月22日,易某某在广西老家和同乡罗某发生了口角,随后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罗某捅伤致死。当天他就开启了逃亡生涯,这20多年来,先后在广东、湖北、北京、天津、哈尔滨等地流亡,2012年来到了昆明。

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:“他因为在逃的时间比较早,他的身份证是15位的身份证,在逃人员信息表上也是他年轻时候的照片。”
易某某供述,自己先后冒用过三个人的身份信息,早些年,盗窃过别人的身份证自己使用。后来在哈尔滨打工时,一位工友和自己长得比较像,就熟记了工友的身份证号码、家庭住址等信息,制过假证。这些年,自己靠打零工为生,但也曾多次因盗窃、赌博被打处过,每次都以身份证丢失为由,报出的身份信息都是冒用的。
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:“他没有固定的住址,另外他没有生活来源,他觉得偷一次被抓一次,昆明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太大了,他没有生存的空间,不如来投案自首。”
民警介绍,
在易某某移交给广西警方时,
他还提出了一个要求。
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:“他说昆明的气候太好了,我可不可以在昆明服刑,我们说这个没办法,你在什么地方犯案就在什么地方庭审宣判,宣判后在什么地方服刑,这个也不是我们说了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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